中间断交了几年社保, 前期交的社保以后怎么算?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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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换工作,断社保是很常见的事。很多想要补缴的人都不知道社保断了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要交滞纳金和利息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滞纳金如何计算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即补缴日期为2011年7月(包含)之后的保险费时,按照补缴金额分险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规则为: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征收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针对个体参保人员,如果没有按时缴费,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如果跨年度欠费必须补缴滞纳金。
怎样办理社保补缴?
补缴申请条件
①、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②、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③、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致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办理流程
①、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②、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