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社保中心自2009年5月起调整业务办理时间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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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朝阳社保中心关于调整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朝阳区社保中心关于调整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各参保单位:为确保全市社保业务的统一开展,根据市社保中心工作要求,我中心决定自2009年5月起调整业务办理时间,具体时间如下:
一、五险增减、信息变更等日常性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其中:四险补缴业务选择托收补缴方式的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12日;选择支票补缴的,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15日;选择现金方式补缴的,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18日,在下午三点前办理。(刷卡缴费的至五点)退休增加、变更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失业保险清算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12日。
二、还欠业务:通过支票办理的,时间为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通过现金方式的,为每月26日至次月18日,在下午三点前办理。(刷卡缴费的至五点)
三、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所有工作日。
为避免因业务办理时间调整对各参保单位的工作产生影响,我中心将加大网上业务办理力度,鼓励各参保单位通过网络申办有关业务,我中心也将适时开展多种业务的网上申办工作,减少参保单位往来社保中心办理业务的次数,减轻单位经办人的工作压力,为参保单位的各项工作带来方便和快捷。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