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缴费威海:居民医保参保缴费16日开始正式启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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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威海市出台了《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威海市将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要求,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册儿童在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办理;新生儿父母应在新生儿出生后30日内,到户籍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其他参保人员直接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属于荣成、文登、乳山三市户籍的,需要到户籍地的村(居)委会,按规定程序参保缴费;属于威海市区(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户籍的,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按规定程序参保缴费。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威海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居民应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选择下一年度的缴费档次,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要求,2014年度威海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80元和230元两个档次,具有威海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任选缴费档次,享受相应档次的医保报销待遇;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学生统一按一档缴费,享受二档的医保报销待遇。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年度内不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