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广州灵活就业医保已结束;医保处处长回答网友问题
7月起,实施了9年的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已正式“功成身退”,全市66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人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在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这两类医保中选择一项变更参保。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在该局的“在线访谈”上,与网友面对面答疑解惑。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应在9月底前做出选择,否则从10月起地税部门将统一变更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一位网友的问题代表了许多市民的想法:“现时医保新政对参保人缴费时限有明确规定,如果因为个人忘记了的原因而超出规定时限没有缴费,能有方法可以补救吗?”李程表示,参保人员个人未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不予补缴,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医保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个人承担。
此外,有一位三级伤残离休人员咨询:“我的医保已交六年半,被停了,要怎样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如果要买,怎样买?”据介绍,如果之前已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则需到地税部门重新做参保登记。如果是欠费,则需办理补缴手续,应到地税部门办理。
热点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10年可自动转职工医保吗?
网友“HUA”自称已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多年,当初参保缴费时被告知缴够10年就可享受待遇,现在希望能转成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李程回答称,如果参保人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手续,且2014年1月31日前已缴费到账的,那么该参保人最低缴费年限为10年。转成职工医保后,会建立个人账户,每月按缴费基数一定比例注资到你的个人账户。参保人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已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停止缴费的,将于停止缴费的次月开始停止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热点2:退休单位不在常住地,来回报销好麻烦
网友“WQIN”正在享受广州退休医保待遇,但是现常住在韶关市,并且已在医保机构办理异地医疗定点,但该网友表示在报销时仍感觉很不方便,“现每次都要将韶关发生的医疗费用发票及单据送回广州核报,请问有什么好办法能节省报销时间及成本呢?”
李程解释称,目前省人社部门正在加紧推进全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建设工作,届时在省内异地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实现异地即时结算。
“广州的居民医保或学生医保,可以去佛山的医院看病吗?”对于一位妈妈的问题,李程回答称,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可以到佛山与广州医保系统直接联通的医院看病并能即时结算。对于佛山其他医疗机构需先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回广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热点3:在穗务工外地籍参保人医保可“无缝衔接”
“我是在岗职工,户口不是广州的,上个月单位帮我购买的是住院医疗,这个月是不是要改变,我个人要交费吗?医保缴费年限是怎么回事?如果有缴费年限,到时我不在广州工作,可以转到我的家乡吗?”
这位外地户籍网友的问题,代表了许多在穗务工参保人的疑惑。对此,李程回答称:“新医保政策实施前已参加本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新政策实施3个月内应当办理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统一变更为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新旧政策无缝衔接。变更为职工医保后,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费,单位缴费8%。如果工作调动,省内可以办理异地转移。省外转移仍需待国家明确操作细则。”
热点4:参加居民医保,门特项目也可报销
“我是一个肾衰竭在做透析的病人,民政部门帮我买了居民医保,做透析有很多并发症,常看门诊医生,可居民医保没有报销,民政部门可以帮我买职工医保吗?”面对网友“juanzi”的问题,李程解释称:“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和职工医保参保人一样,可以享受住院、指定门慢病门诊治疗、门诊特定项目及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即待遇范围是一样的,只是待遇报销的比例和额度有差别。所以你所说的透析治疗属于门诊特定项目,如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报销范围,是可以报销费用的。”不过对于民政部门是否可以帮买职工医保,他建议该参保人咨询一下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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