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沪江浙为工伤保险“搭桥”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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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与江、浙、沪三地进行工伤保险协作,并拟建立长三角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合作机制。
“这个合作机制建立后,将给长三角地区的企业、职工带来很大便利。”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长三角地区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日益紧密,区域合作向经济和社会管理等相关领域拓展的趋势逐渐形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拟建立长三角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合作机制。据悉,安徽作为劳动力输出大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务工人员向长三角地区转移。一旦我省务工人员在外地打工发生工伤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能否实行跨行政区域委托让职工“少跑腿”?记者从在池州举行的“长三角地区工伤保险协作专题会议”获悉,会议一致同意在长三角地区建立劳动能力鉴定协作机制,并就劳动能力鉴定实行跨行政区域委托、加强工作交流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另外,会议还决定,在《长三角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合作意见》的修订基础上,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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