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出台六项利好政策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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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六大新政,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存缴范围,提高贷款比例,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新政一
梅州城区用人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都可以申请存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二
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还清第一套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比例从60%降至30%。
新政三
市直单方存缴的贷款最高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梅县区单方最高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其他县(市)单方最高限额从15万元调整到20万元,夫妻双方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新政四
梅州户籍市民在省内就业并缴存公积金的,在梅州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五
扩大提取公积金范围,其中新增五种情况可以提取,分别是: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账户封存满一年且不再继续缴存的、住宅加装电梯的、租住商品房的、梅州本地缴存公积金省内异地买房的,都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新政六
增加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三家金融机构,为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更好地为缴存职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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