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泸州市正式推行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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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站保险网()7月14日讯:5月1日“泸州市房地产28条”实施,该条例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尤其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方面释放了重大利好政策,消费者的购房热情随之高涨,市场迎来一股购房热潮。但也有部分购房消费者因没弄清楚相关条件陷入尴尬。
宜宾籍消费者周先生咨询了泸州某楼盘销售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周先生毫不犹豫地在该楼盘购置了一套总价33.6万元的住房,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付清了首付款10万余元。但后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却不料因异地户口不能办理。对此,周先生认为被销售人员诱骗买房,要求退房。最后,在工商部门协调下,周先生得到优惠价以30万总价完成购房。
龙马潭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进行如购房、购车等大宗消费时,要先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或向有关部门咨询,切忌盲目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而冲动消费。同时,销售人员在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情况了解不全面的情况下,不能想当然地给消费者作出违背政策的解释和承诺。